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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市、县(区)团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各相关市分公司:
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当代农村青年的新特点,推动农村青年中心建设,促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进一步加快安徽农村信息化建设,引导广大农村青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根据《关于实施农村青年中心神州行工程的通知》(中青联发[2006]3号)和《“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实施意见》(中青联发[2006]46号)两个文件要求,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签订了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实施“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即依托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在各地建设的“农村青年中心”,选择建设3个“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示范点”和30个“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书屋(信息服务点)”(明细列表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的推进安排
(一)建设“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
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移动共同建设3个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示范点,“示范点”于2007年6月开始建设,2007年7月底前建设完成。“示范点“建设有关要求如下:
1、统一装修
“示范点”的场地由各农村青年中心免费提供,安徽移动按每个点5万元的标准对“示范点”进行装修和设备配备(包括标识制作、内部装修、书架和活动区桌椅等基本设施购置、营业终端配置等)。装修改造工作及设备配备由安徽移动相关市分公司负责,产权归安徽移动相关市分公司所有。
2、统一功能区域设置
每个“示范点”在保持原有服务项目的同时,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域,即业务受理区、信息服务区(移动书屋)、会员活动区。各区主要功能分别为:
(1)业务受理区:比照安徽移动乡镇指定专营店的业务受理标准,提供相应的移动通信服务,如SIM卡销售、手机充值卡/IP充值卡销售、移动公话、话费缴纳、话费查询等一般移动通信业务和服务项目。
(2)信息服务区(移动书屋):放置图书、具备上网功能的电脑、书架和桌椅等,主要为农村青年中心会员和“神州行”俱乐部会员开展“图书阅览”和“上网”两项服务,图书及电脑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青年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由本乡镇移动乡镇营业部负责不定期的宣传物料配置、更新,电脑上网费用由实际使用人员支付。
(3)会员活动区:配置桌椅及必要设施,供青年中心和“神州行”俱乐部会员开展日常其他活动。
3、统一设备
(1)在“示范点”内的业务受理区,配备移动业务受理BOSS终端,由安徽移动相关市分公司负责。
(2)“示范点”内的信息服务区(移动书屋),由安徽移动统一配备价值1万元的图书及价值1万元的电脑设备(含电脑2台,喷墨打印机1台),由安徽省移动公司统一采购、配备到点。
(3)业务受理BOSS终端的网络接入方式,由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优先采用光缆接入的方式。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无线上网的方式,比照当地社会渠道的方式进行。
4、统一VI形象设计
为实现规范化管理,中国移动对“示范点”统一设计了VI规范。VI规范主要包括店招及店面设计、业务受理区设计、信息服务区设计、会员活动区设计(装修标准图见附件2)。
5、统一管理
(1)各相关市 、县(区)团委与安徽移动各相关市分公司共同制定“示范点”日常管理制度,对业务发展、日常联系、活动开展、酬金和经费的支配使用等进行充分协商后给予规定,由农村青年中心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2)各“示范点”的日常管理由各地青年中心管理人员负责,当地乡镇团委做好指导和配合工作,当地移动乡镇营业部做好业务培训和辅导工作。“示范点”的日常工作联系,由当地移动乡镇营业部和当地乡镇团委具体实施。
(3)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对“示范点”的业务管理应比照乡镇指定专营店标准进行,与当地乡镇团委签订代办协议,根据“示范点”实际业务发展情况,给予其相应的代销代办酬金。
(4)BOSS终端设备的故障维修、线路故障检修等工作,由各市、县分公司参照指定专营店的正常维护规定执行;当地团组织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5)对各“示范点”的业务受理及服务情况,安徽移动各市、县分公司应认真做好考核和监督工作。对于业务量少或服务标准不达标的“示范点”,安徽移动各分公司可与当地团委协商,取消“示范点”资格。相关结果应分别报备共青团安徽省委和安徽省移动公司。
(二)建设一批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书屋(信息服务点)
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移动共同建设30个“移动书屋(信息服务点)”,为农村青年中心和“神州行”俱乐部会员及广大农村青年提供图书阅读及网络信息服务。“移动书屋”建设从2007年6月开始进行,2007年7月底前完成。
“移动书屋”建设有关要求如下:
1、“移动书屋”的场地由各农村青年中心免费提供,安徽移动按每个点3万元的标准对“示范点”进行装修和设备配备(包括标识制作、内部装修、书架和活动区桌椅等基本设施购置、营业终端配置等)。装修改造工作及设备配备由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负责,产权归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所有。
2、每个“移动书屋”的图书和电脑网络设备投入合计1万元,由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配置。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电脑按2台配备,由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进行采购,列入安徽移动各市分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各市分公司采购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电脑配置作适当微调,原则上不得突破4100元/台;
2)图书的购买由各分公司与当地团委进行协商,确定需购买的具体图书名目。
3、喷墨打印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购买。
4、“移动书屋”应具有业务受理功能,各分公司可根据成本支出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设置单独的业务受理区。
5、“移动书屋”的装修标准图参看附件2。
6、“移动书屋”的运营管理参照“示范点”执行,由当地团委与移动市、县分公司共同制定管理规定,农村青年中心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7、电脑上网费用由实际使用人员支付。
(三)招募一批青年志愿者
团省委将组织招募、选派一批青年志愿者到“示范点”、“移动书屋”,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选派由地方团委负责,青年志愿者发生变动或调整时,各地团委及时将信息上报团省委,并由团省委正式通知安徽移动。安徽移动各市、县分公司要与当地团委积极合作,做好对志愿者的相关培训工作。
(四)发展一批会员
各相关团组织和安徽移动各相关分公司要积极推动农村青年中心的建设,努力拓展服务领域,切实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要以“示范点”和“移动书屋”为载体,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以特定的兴趣爱好和利益需求为纽带,通过成立“神州行”俱乐部、信息小组、网络协会等形式,吸引广大青年加入农村青年中心。力争全省07年内新发展5万名会员。新增会员建议主要基于中国移动“神州行”品牌客户,安徽移动各相关分公司可与当地团委协商,给予新会员适当优惠及服务政策。
(五)开展一系列活动
共青团省委和安徽移动将以“示范点”、“移动书屋”为载体,以“新农村、新青年、新风采”为主题,适时统一组织系列活动。各地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结合短信、彩信、彩铃、手机上网等新业务,自行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活动,实现以活动促服务、以活动促发展,具体活动方案应报备团省委和安徽省移动公司。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是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服务农村青年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团委和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要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安徽移动各市分公司要与当地团委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地方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实施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示范点”和“移动书屋”建成开业时,应由当地团市委与安徽移动市分公司牵头、当地县团委和安徽移动县分公司配合,邀请当地政府、团委、移动公司领导出席,举办“示范点”和“移动书屋”落成仪式,并通过当地媒体给予积极报道。团省委和安徽移动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省选择一处“示范点”,在其开业时,邀请团省委、安徽移动省公司领导出席,举办“示范点”落成仪式。
(三)分工合作,建立机制。“农村青年中心中国移动支援计划”是共青团中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的重点合作项目,各相关市、县(区)团委、安徽移动各相关市分公司要以此为基点,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合作运行机制,为不断深化服务领域、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项目提供制度保障。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1、青年中心(示范点、移动书屋)明细列表
2、青年中心(示范点、移动书屋)装修标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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